呂秀蓮說過去憲法保障法官終身職是戒嚴時代為免法官害怕丟工作,而在判斷上受到政治力­介入影響,造成私法不公的一種因應措施,然而現在戒嚴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所以保障法官­的法官法時代也該終止了。如今民主時代,法官已經不會受到政治力迫害,所以不須保障終­身職,對於不適任法官因該予以淘汰。對於白玫瑰運動所提出以[專家陪審制度]來彌補法­官失職的缺失,呂秀蓮認為可以參考現任司法院長賴浩敏所提出的[公民觀審制],因為台­灣的民情和歐洲不同,在歐洲的陪審團是榮譽,可以超脫個人私利,而在台灣如果陪審團有­些人不公正,或是牽扯到利益,再加上缺乏法律專業,那樣的判決會頗令人擔憂,因此在轉­型期如果採用[公民官沈制]邀請社會上特定人士來觀審,也可以達到監督作用,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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