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

新北市公投提案理由書

 

新北市為全世界核電廠密度及核廢料密度最高的地方,全體市民日以繼夜生活在三座核電廠的核災及輻射威脅中。台電龍門電廠 (下稱核四廠) 預訂今年底填裝核燃料棒開始試運轉,並於2014年正式商轉。核四廠一旦裝填燃料棒開始試運轉,新北市民便要陷入長達40年的核災惡夢之中,萬一大地震或大海嘯引發核電廠爆炸,一夕之間新北市必成廢墟。

 

新北市政府已於2012年8月8日通過「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賦予新北市公民以公投方式決定新北市重大公共議題之權利,因此新北市公民針對座落在新北市的核四廠裝填燃料棒試運轉此一重大議題,享有優先公投決定權。理由如下:

 

一、   天災加核災足以亡台

專家警示核四廠反應爐位在破碎斷層帶,長度達2公里。核四廠外海已發現超過70座海底活火山,而海底火山群都出現在斷層帶破裂之處,極易成為海嘯起源區。核四外海延伸處為沖繩海溝,歷史記載,北台灣發生大地震及大海嘯的年限已屆,核四廠一旦運轉,誰能保證在今後40年不會發生?一旦發生,方圓30公里範圍之內數百萬人,根本無處可逃,必將同歸於盡。

 

二、   核四先天不足,後天不良,工程闕失,漏洞百出

核四採用美國沸水式反應器設計,但1996年改為分包,邊設計、邊採購,而由數十家工廠分別施工,台電逕自變更千餘項設計,且未依設計監督廠商施工,自從動工以來,狀況連連,工安事件層出不窮,屢遭監察院糾正。核四的工程弊端,堪稱罄筆難書,大眾對核四廠的安全度百分之百欠缺信心!

 

三、   政府監督失能,難昭公信

經濟部設「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負責對核四工程適時篩選標案,辦理品質及進度查核。但多年以來,該小組監督查核功能不彰,迭遭專家指摘,並有若干工程涉及違法貪瀆,已遭起訴或判重刑,最近更爆出台電支付38億研究費給原能會相關監督人員的疑雲,足證經濟部及原能會監督失職,難昭公信。

四、   輻射水汙染水源地,市民飲水不安全

翡翠水庫距離核二廠33.5公里,其水源地距離核四廠只有8公里,而貢寮的自來水廠離核四反應爐不到2.5公里,更嚴重的是,核四反應爐中心點之外200公尺,有坑仔內溪,核四運轉後因煙囪高點排放效應,極易污染貢寮及翡翠水庫水源地,雙北市民的飲用水不安全。

 

五、   台電騙人也騙財

台電常以沒有核電廠,台灣就會缺電來嚇唬國人,爭取企業界的支持。事實上,台灣從未缺電。以最近三年為例,台電每年所剩餘的備用容量介於28.12% 到20.63% 之間,即使扣除三座核電廠的電力,也還有12.46% 到7.04% 的剩餘,比起韓國的7.2%、加拿大的6.4%及德國的5%,最近經濟部也在立法院應詢時坦承,備用容量在7% 以下,才有限電的必要。台電的備載容量實在太高,浪費民脂民膏。此外,現有電廠的閒置可發電力佔40.72%,以桃園大潭電廠為例,如全年發電,其發電量可達384億度,超過核四廠,但近年卻只發電35.4%而已。

 

六、   萬年惡靈核廢料 不定時原子彈!

台灣3座核電廠,6個機組,總發電容量5144百萬瓩估計,每年用過燃料約有150噸,低中強度核廢料約有1萬5千桶,每個電廠以30年壽命估計,未來我們將有用過燃料(或高強度核廢料)約9千噸,低中強度核廢料也高達90萬桶(是蘭嶼容量的9倍)。三座核電廠遺留的核廢料有如不定時炸彈,台電一籌莫展,難道還要加上核四才夠毀滅台灣嗎?

 

七、民之所惡,公投決定

核四除燒錢如焚化爐外,其工程安全與核災潛在風險,多年來已成為國人同胞的一大噩夢。2012年11月6-7日所作之一項北北基民調指出,63% 受訪者贊成停建核四,78% 支持公投決定是否續建,90% 贊成非核家園,83% 不相信政府有處理核災的能力。近日309反核大遊行更充分展現反核四已成沸騰民意。根據「低放射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11條的規定,「本法第九條、第十條核定建議候選場址之公告,應於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該場址所在地縣(市)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不受公民投票法第二條之限制。經公民投票同意者,得為候選場址。」產生核廢料的核電廠所在地之新北市公民,當然更有權利決定是否同意裝填核燃料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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