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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 陳正翰

03062014

今 (6) 天上午10點30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由呂秀蓮擔任提案領銜人的新北市公投反核四行政訴訟案召開第二次預備庭,呂秀蓮在開庭前與反核團體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再次說明台灣並不缺電,核四不應商轉,表達反核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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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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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命安全的防衛是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的基本人權,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1976年生效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也規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不得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憲法第15條也明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因此新北市市民得以為生存權行使正當防衛權。在人的生命與生活中之各種權利,包括人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權利,以及在法律保障下的任何人之生命及財產均不能被無理剝奪,人民並有免於恐懼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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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已於2012年8月8日頒布「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賦予新北市公民以公投方式決定新北市重大公共議題之權利,因此新北市公民針對座落在新北市的核四廠裝填燃料棒試運轉此一重大議題,享有優先公投決定權。本次新北市公投連署共有8萬多人響應,經核對合格連署信超過5萬份,但行政院公審會只邀請14位委員用短短2小時就否決攸關新北市396萬市民生存權的大事,行政院公審會草草行事,漠視民意。此外,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520號」根本不涉及核四「公投」問題,自不能旁敲側擊,據以認定反核公投不屬於地方事項,率然剝奪新北市市民的正當防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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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山腳斷層是國內唯一的活動正斷層,斷層位置沿著關渡穿過大屯火山,延伸至東北方的金山地區,初步研判山腳斷層長度延伸至少達外海40公里處。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指出,如果斷層全部錯動,恐將引發規模約7.5至7.8大地震,相當於500顆原子彈爆發!核一廠、核二廠距離山腳斷層,分別僅7公里、5公里;核四廠反應爐亦位在破碎斷層帶,長度達2公里。此外,核四廠外海已經學者研究探證實有多達6、70座的「海底火山」,其中更有11座屬於「活火山」。這是目前國已發現最大也是最活耀的「海底火山」。臺北盆地還遭受地震與海嘯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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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目前台灣核電廠已製造20萬桶低放射性廢棄物,其中過9萬7千桶低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在蘭嶼。最終核廢料處置場預計要到2055年才運轉,135噸高輻射性核廢料只能暫時存放在3座核電廠。核一與核二廠的乾式貯存場均已接近飽和,只剩876束的貯存空間。2012年2月法國《世界報》(Le Monde) 指出,「台灣輻射核廢料不當管理,已達可能立即發生核災的危險,運轉中三座核電廠六個爐的燃料冷卻池 (儲存槽) 存放至今累積用過燃料棒,已達原本預估容量的四倍,發生意外時將釀成嚴重傷害。我們對這些萬年惡靈(半衰期高達 2 萬多年)除了希望不要繼續增加 外,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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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最近三年為例,每年所剩餘的備用容量介於28.12% 到20.63% 之間,即使不包括三座核電廠的電力,也還有12.46% 到7.04% 的剩餘。一旦核四商轉,每年備用容量可能高達30%,而法定備載容量僅16%。3月4日「自由時報」頭版報導,經濟部能源局新出爐的「我國電力需求零成長評估報告」,透露無須核四,就算核一、二、三廠如期除役也完全不缺電! 政府早已知道真相,卻還花納稅人的錢宣傳「穩健減核」,甚至拿缺電威脅恐嚇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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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羅致政、新北市議員何淑峰、呂子昌、周雅玲、張晉婷、參選市議員的朱政騏、李卓翰、台大教授高成炎、鹽寮反核自救會總幹事楊木火等人均到場,呼籲3月8日反核大遊行全民一起站出來。參選台北市長的顧立雄律師碰巧也到行政法院開庭,他也表達對反核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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