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要絕食?

呂秀蓮

12.28.2014

 

基於下述六個理由,我自今日下午宣布為救陳水扁前總統而絕食:

 

一、前總統陳水扁所涉諸案在審理過程中,公認政治介入,呈現程序瑕疵,違反司法程序正義。

 

二、陳水扁在台北監獄所受待遇,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聯合國有關囚犯管理的相關規則,導致他在失去自由第三年(2011)開始併發多種身心疾病。

 

三、法務部從2011年開始迄今,始終拒絕他保外就醫,違反「監獄行刑法第58條」規定,導致他的身心健康日益惡化,已有生命危險。

 

四、陳水扁入獄已六年多,如今百病纏身、形容枯萎,令人鼻酸,已嚴重傷害廣大台灣民眾的感情,並加深藍綠對抗,只有還他自由社會方能止痛療傷。

 

五、馬英九總統以清廉自居,但執政六年來,其親信愛將、執政團隊,甚至他本人先後涉及貪腐,危害官箴及國家安全。馬總統應下詔罪己,甚至辭職下台。

 

六、陳水扁於2000年及2004年競選總統時兩度邀我搭檔參選,我們並肩作戰,甚至雙雙中彈,終能執政8年,本人且因此成為台灣唯一的兩任副總統。感恩圖報為基本的人情義理,在此一舉。


本人鄭重呼籲凡有良心血性之國人同胞,請一起放下恩怨情仇,共同結束歷史惡業,攜手經營福國利民的善業。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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