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陳情要旨
陳情人:呂秀蓮
2014.12.24
一、 國際人權有關囚犯待遇的規定
1.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
(2)被告應給予「與其未經判決有罪之身分相稱之處遇。」
2.聯合國1957年「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
(1)最低限度的地板面積
(2)每一囚犯一張床
(3)每日在戶外至少運動1小時
3.聯合國1988年「保護所有遭受任何形式居留或監禁者的原則」
(1)獲得人道待遇。
(2)尊重其「固有人格尊嚴」的待遇。
二、 監獄行刑法第58條
「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
三、 陳水扁總統早在2012年夏天首先被本人發現有口吃現象,之後又發現右手顫抖現象,曾與人權界共同努力爭取醫治,但仍逐漸衍生至今多重疾病,包括:
- 1. 嚴重型睡眠呼吸中止症 4. 腦、心血管疾病
- 2. 嚴重型憂鬱症 5. 前列腺、攝護腺炎
- 3. 妄想症 6. 結巴性語言障礙症
顯見法務部違反監獄行刑法規定,未及早准其保外就醫,有嚴重怠忽職守之嫌。台北監獄更違反上述各項國際人權規約,亦有違法瀆職之嫌。
四、 據統計,2006至2011年間,全國應保外就醫者共917人,其中500人於保外就醫之後不久宣告死亡,顯見法務部扭曲「保外就醫」的旨意,僅在受刑人病入膏肓、命在旦夕才肯准其保外就醫,不無推卸責任之意,應予糾正。
2006-2011年保外就醫後死亡500 人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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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後 |
人 數 |
比 率 |
於1日內死亡者 |
33 人 |
6.6% |
於10日內死亡者 |
90 人 |
18% |
於30日內死亡者 |
171人 |
34.2% |
於31 -180日內死亡者 |
162人 |
32.4% |
五、 據統計,2014年10月全國各矯正相關總收容人數64,104人,較核定容額54,593人超收9,511人,超收比率17.4%。在24個監獄中,有20個超額收容,平均超收24.6%;12個看守所全部超額,平均超收28.5%。監獄長年人滿為患,嚴重影響受刑人人權,應速改善。
六、陳情事項
- 1. 請監察院全面清查全國各收容所及監獄,如有在監難為適當醫治之在押人或受刑人,應速准其保外就醫。
- 2. 請監察院建請馬英九總統於農曆除夕前實施全國「微罪減刑」,以疏解獄政壓力並使微罪犯回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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